一、課程期限
本課程正常修業期為2年,最長修業期為3年。*
二、授課形式
面授
三、課程語言
中文及英文
四、學術領域 / 知識範疇
護理學
五、課程設置
表(一):基礎必修科目 (30學分)
序號 |
科目名稱 |
學分 |
備註 |
1 |
護理哲學與科學 |
3 |
第一、二學期修讀完成 |
2 |
高級護理實踐 |
3 |
|
3 |
專業護理人員必備的研究方法 |
3 |
|
4 |
病理生理學 |
3 |
|
5 |
藥理學與治療學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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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高級健康評估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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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健康教育及推廣 |
3 |
|
8 |
護理實踐中的專業及道德特論 |
3 |
|
9 |
衛生政策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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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高級護理學專題 |
3 |
表(二):學位論文 (12學分)
序號 |
科目名稱 |
學分 |
1 |
論文 |
12 |
六、學習要求
- 第一、二學期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(一)中的10門基礎必修科目,共計30學分。
-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,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。
-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,須進行考核,考核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方式進行。
七、學習時間
科目修讀時間為12個月,論文寫作時間一般為6個月,最長為12個月。
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五晚間、週末及週日全天上課。
八、畢業資格
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,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﹕
-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,各科目成績(不含學位論文成績)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.50**;
-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;
-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。
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(一)的科目,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.50,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,則只可取得學位後文憑。
* 2018/2019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,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。
** 2017/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,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之規定。
備註:所有的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,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