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 門 科 技 大 學
金融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
(適用於2020/2021及之後入學學生)
一、課程期限
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,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(2019/2020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,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)。
二、授課形式
面授
三、授課語言
中文及英文
四、學術領域 / 知識範疇
金融學
五、課程設置
本課程包括5門必修科目和6門選修科目,以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。
表(一)必修科目 (15學分)
科目編號 |
科目名稱 |
學分 |
mbfz02 |
公司金融 |
3 |
mbfz03 |
金融統計和金融計量學 |
3 |
mbfz04 |
金融經濟學 |
3 |
mbfz05 |
研究方法 |
3 |
mbfz06 |
財務會計與報告 |
3 |
表(二)選修科目* (18學分)
a. 從下列七門科目中選修四門科目
科目編號 |
科目名稱 |
學分 |
mbfe03 |
投資與證券管理 |
3 |
mbfe04 |
金融風險管理 |
3 |
mbfe05 |
固定收益證券 |
3 |
mbfe07 |
公司治理 |
3 |
mbfe08 |
房地產金融 |
3 |
mbfe09 |
金融市場與機構 |
3 |
mbfe17 |
金融衍生產品 |
3 |
b. 從下列五門科目中選修兩門科目
科目編號 |
科目名稱 |
學分 |
mbfe01 |
商業倫理 |
3 |
mbfe18 |
行為金融學 |
3 |
mbfe19 |
金融科技 |
3 |
mbfe20 |
金融監管 |
3 |
mbfe21 |
金融專題 |
3 |
*上述的選修科目,本大學有最終開班及選擇的決定權
表(三)學位論文 (12學分)
科目編號 |
科目名稱 |
學分 |
mbfz07 |
論文 |
12 |
六、教學要求
-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5門必修科目和6門選修科目,共計33學分。
-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。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。
-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,按科目的要求,進行考核,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。
七、學習時間
-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,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。
-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間或晚間上課。(2023/2024學年為日間課程)
八、畢業資格
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,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:
-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,各科目成績(不含學位論文成績)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.50;
-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;
-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。
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(一)至表(二)的科目,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.50,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,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。
備註: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,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